9月30日,财政部发布《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明确,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
《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列支的专家咨询费。《办法》规定,专家咨询费是指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是指精通某一领域业务,或对相关科技业务的某一方面有独到见解,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被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认可的其他专业人员。
《办法》所指专家咨询活动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会议、现场访谈或者勘察、通讯三种形式。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是指通过召开专家参加的会议,征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以现场访谈或者勘察形式组织的咨询,是指通过组织现场谈话,或者查看实地、实物、原始业务资料等方式征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是指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征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办法》要求,不同领域、相同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咨询费标准应当保持一致。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研究及其管理的相关人员。
此外,专家咨询费的发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单位发放专家咨询费原则上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责编:武亚东)